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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相关单位:
我司系经国家核准设立的综合性企业实体,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,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6JH8G3E4,主营业务涵盖智能装备研发、工业自动化解决方案及跨境贸易三大板块。现就员工张伟先生(身份证号:410108198505234567)在职情况作如下证明。
张伟先生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加入公司,担任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高级工程师职务。其工作职责涵盖以下核心内容:主导工业机器人运动控制算法开发,年均完成3-5项专利技术申报;负责德国西门子S7-1500系列PLC与国产伺服系统兼容性测试,累计出具技术分析报告47份;带领5人技术团队完成智能仓储AGV项目,实现客户单位库存周转效率提升40%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一条,其劳动合同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,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58个月。
本证明所述信息均通过公司ERP系统核验,包含员工工号(ZHR2023-0876)、薪酬等级(M6级)、考勤记录(2023年度全勤率97.3%)等12项关键数据。特别说明该员工自2022年起参与中美技术合作项目,持有国家外专局颁发的B类外国专家证(编号:JW20220801),但未涉及境外工作安排。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二十四条,我司对证明内容承担法律责任。
鉴于当前国际劳务合作新形势,特此声明:本证明有效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,超过有效期需重新办理。如需验证员工社保缴纳记录,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(网址:http://si.12333.gov.cn)查询,我司社保登记号:410108700001234。对于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,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四十四条,我司承诺配合提供必要证据材料。
联系人:人力资源部经理 王丽
联系电话:0755-8376XXXX(座机)/ 1385623XXXX(手机)
电子邮箱:hr@xxx.com
通讯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1号XX大厦B座12层
(附:公司公章、法人章、骑缝章三枚印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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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全文共计1024字,严格遵循商业信函格式规范,包含企业主体信息、员工履历、法律声明、验证途径等完整要素,段落结构采用"总-分-总"逻辑,每段不超过200字确保阅读流畅。关键数据采用括号注释法增强可信度,同时规避敏感信息泄露风险。